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 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5〕6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 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精神,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为进一步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对全面深化我区农村改革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开展确权登记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要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决不允许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按照物权法定精神,严格执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省、市的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要求逐步开展工作。要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二调”)成果为依据。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
(三)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政策的按政策办理,没有政策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农民群众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切实做到农民的事情农民做主。尤其是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从村集体土地承包关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试先易、稳步推开的方法,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保证确权登记顺利开展和完成各项任务。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未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不明确的要予以明确,承包合同未完善的要补充完善,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的要妥善解决。
三、目标、任务和成果
(一)工作目标。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完成1个涉农街道、6个行政村,国土“二调”总面积7900亩家庭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查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情况、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问题,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状况,完善土地底账、承包合同及权证登记簿。2018 年,建立区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健全街道、行政村两级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并完成土地确权收尾和“回头看”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入户调查,收集发包方、承包方、集体耕地等相关信息,形成标准化信息格式;
二是开展查田勘界,参考农村集体 所有权信息、国土“二调”信息,组织对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等情况现场勘查,在 1:2000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
三是开展数据建库,根据入户调查和查田勘界测量情况,初步形成数据库文件;
四是进行公示核实,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 等在村、组公示,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五是完善承包合同和权证登记簿,根据公示核实结果,完善原承包合同,完善登记簿,完善数据库;
六是资料归档,对归档文件材料实行规范化整理;
七是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及成果应用,利用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进行承包经营权抵押、土地流转以及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转方式、调结构、惠农生等成果应用。
(三)主要成果。
1、滨河街道办事处及其所辖行政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基础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土地承包台账;相关文字资料;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工作影像资料等。
2、区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滨河街道办事处基础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覆盖滨河农街道的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文字材料;工作影像资料等。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组织 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落实和组织协调等项工作。
组 长:曹春雷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英杰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成 员:靳 胜 区财政局局长
刘守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利祥 滨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张 松 区档案局局长
赵 伟 国土立山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英杰(兼)担任。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区农牧水利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滨河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各辖区内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国土立山分局负责协助提供最新“二调”成果及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上级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帮助协调区、街、村落实工作经费。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研究确权登记颁证中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区档案局负责指导确权登记颁证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二)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2、滨河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权属调查、确认权利、完善合同等项工作;参加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确权登记等相关事项;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有关土地承包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村干部和农民参与查田勘界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报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成果汇总、档案管理,接受检查验收等。
3、滨河街道办事处所辖的行政村要组成工作小组,村工作小组成员可在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当中产生,但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通过民主选举程序予以确定。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其熟悉情况、调解纷争的积极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滨河街道、各行政村和农户要强化责任意识,逐一落实职责,要保证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31日)。
一是做好领导组织准备。成立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区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专题会议;滨河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工作措施。
二是确定测绘技术服务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确定1个测绘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三是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滨河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要分别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让农民群众掌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程序要求以及有关政策。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资料准备(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5 日)。
(1)前期资料准备。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土地台账(包括分地底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 农户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形成基础资料备查。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国土“二调”信息制作1:2000 的工作底图。
(2)入户调查。各行政村配合测绘技术服务单位一同深入农户,村委会主要负责组织人员、收集发包方、承包方、集体耕地等相关信息,测绘技术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等基本信息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微机。
2、实测确权(2017年9月16日—2017年12月31日)。
(3)实地测绘成图。测绘技术服务单位会同村和有关农户,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绘图,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完成农户承包地底图的矢量化(实地测量成图),初步形成数据库。
(4)公示和完善合同。将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及公示表交给滨河街道、行政村审核,并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根据农户对承包地块面积、四至意见等重新核实、修正、调整,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并重新公示。农户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行政村上报滨河街道。根据公示和农户签字结果,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民主讨论决定形式,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明确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
3、健全制度(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31日)。
(5)完善登记簿和建立信息平台。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公示和农户签字情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滨河街道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根据完善的承包合同,完善权证登记簿;建立立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土地流转等日常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
(6)资料归档。对确权登记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电子文件进行规范化整理。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验收。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等制度。
(三)第三阶段:总结与检查验收(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区领导小组将在日常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滨河街道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完成工作的总结和上报工作,接受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六、经费保障和资金预算
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向农民收取费用,所需工作经费由省以上财政根据国土“二调”确定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25元的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10元,市财政每亩补助5元)予以解决。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政策和业务培训、开展入户调查、组织农户指界、查田勘界、审核公示、证书印制以及调处纠纷和完善承包合同、完善权证登记簿、建立信息数据库、信息平台等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支出。支出范围按照财政部、省有关部门下发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尽量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的面积尽管不大,但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情况也及为复杂,按照“区政府领导、滨河街道实施、各村落实和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滨河街道要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目标责任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落实措施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重点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政策落实和重大事项指导、档案管理等工作。村干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协调和民主决策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培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滨河街道办事处要想方设法,利用新闻媒介、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明白开展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作用和要求,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同时要认真做好组织培训村工作人员,使其掌握具体操作规程,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政策。
(三)严格把握政策。坚持确权确地到户的原则,凡是已按人均承包到户或归农户长期使用的耕地都要确权到地到户。要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妥善解决农村妇女因为结婚、离婚和户口迁移造成“两头无地”或“两头有地”的问题。对外出没有参加二轮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包括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同城镇居民配偶的,到子女家养老的,配偶他村村民的),要尊重和保障其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并应在机动地中解决。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四)妥善化解矛盾。滨河街道办事处、村“两委”班子,既要坚持“一分为二”又要坚持“重点论”。对于个别由于确权登记工作带来的矛盾和纠纷,要坚持按政策处理,没有政策的,村组预先制定相关问题解决办法,形成工作方案,按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对于一些不是确权登记工作带来的矛盾和纠纷,则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如在二轮延包时单独立户、单户签订合同且其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承包地,以及年满14周岁独生子女的奖励地,应当依法收归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化解矛盾和纠纷中,要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摆事实讲道理,反对简单粗暴。确权登记工作是做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给农户,不能因为个别矛盾、纠纷把工作搞“卡壳儿”,工作撂挑子,要保证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平稳进行。
(五)完善承包合同。发包方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以及承包经营纠纷处理结果,修订集体土地台账,完善原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为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街道各持一份。如原发包方已经解体或者被合并,可由现发包方加盖公章,原承包合同作为新承包合同的附件。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承包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他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
(六)强化监督检查。区领导小组和滨河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和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滨河街道任务完成后,先自查自纠,区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等。要保证经费专款专用,禁止违规违纪支出。要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追究责任。
(七)做好情况沟通。工作启动后,区领导小组将编发工作简报,交流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涉农街道要及时上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报表,涉及实施步骤中的转段或关键节点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或报送信息。上报情况要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干部群众的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有关建议等。
(八)加强相互配合。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滨河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做好确权登记有关工作,做到上下左右互动和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涉农街道、村民委员会和承包农户的主要职责
立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涉农街道、村民委员会和承包农户的主要职责
一、滨河街道主要职责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思想发动;开展确权登记政策和技术的培训,做好日常政策咨询、问题解答;
2、参加各村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研究决定确权登记等有关事项,指导村开展各项工作;
3、收集、发放各村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表、登记簿等基础资料;协调当地派出所提供农户的户口档案;
4、认真组织、协调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和村进行实地测量作业;
5、监督、检查、指导村工作,认真组织好村公示,审核好村、农户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指导好各村完善承包合同,完善好登记簿,建立好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
6、负责土地权属调查、纠纷处理等工作;
7、收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资料,装订成册归档,做好档案管理;
8、进行情况、成果上报和工作总结等,接受上级检查验收等;
9、帮助解决测绘技术单位的作业、办公等;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1、落实滨河街道工作部署,贯彻确权登记的各项政策,建立工作小组,制定本村实施方案,实行村“两委”一把手负责制;
2、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实施方案,参加各村民小组会议,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提高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决定确权登记的有关事项;
3、收集土地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基础资料,并提供给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同时,要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问题;
4、认真组织村工作小组成员、承包农户到实地测绘作业现场,指认承包地块及范围界线,全程配合测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测绘作业;
5、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小组成员工作,认真组织好公示,审核好农户签字确认等工作,完善好承包合同,协助涉农街道完善登记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
6、协助土地权属调查,做好纠纷处理等工作;
7、收集好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资料,按照顺序整理,分类上报给涉农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存档备案;属于村里保管的材料、资料,要及时装订成册,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8、做好工作情况、成果、总结、经验等上报,接受上级检查验收等;
9、完成滨河街道、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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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及时提供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和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土地调查摸底;认真填写相关调查表(不得有错字、别字);
2、在实地测量时,要到田间地头指认自己承包的地块及边界,参与村逐块实地查勘,审核绘制地块示意图;
3、公示时,要认真对各项公示情况(如块数、面积、四至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如有错误应与村联系,配合有关修改工作;
4、要积极参加基层组织和工作专班召开的会议、培训,主动献计献策;要积极与发包方签订完善后的新承包合同等项事宜;
5、应对在确权登记中产生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依法调处,并做好其他农户的正面工作;
6、要积极参与对外出务工经商或到儿女家养老等农户,用多种方式通知到户到人,讲述目的、内容和委托手续等,充分保障本集体成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
7、完成村委会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