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立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政务,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内容、新形式。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山区财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统筹协调,突出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借助立山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政府信息4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14条,营商环境30条,价格和信息收费工作1条,政务要闻1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财政局按照要求做好区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2017年立山区政府财政决算公开 》、《2017年鞍山市立山区“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 、《2018年鞍山市立山区一般公共预算公开》、《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项目、经费额均详细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政务舆情处理回应情况。
2018年,财政局依托民心网,12345等网络平台,受理居民反映的民生,全部给与公开,并给与详细解答,居民满意率100%。
五、2019年度工作打算
(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务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今后我局将会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将此项工作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相结合,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提高行政透明度。
立山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