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住建局关于保障房住房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00:00:00来源:作者:点击:

    截至2018年底,立山区共有463人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其中:名下有房产53人、享受廉租房无低保386人、公司法人5人、个人收入超过保障标准19人。截止2019年9月底,立山区住建局已完成整改362人,其中清退191人(依据《立山区廉租住房分配暂行办法》鞍立政发[2013]25号第十五条),廉租房转公租房171人(依据《立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鞍立政发[2016]28号第十五条),《立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鞍立政发[2016]28号第十五条、《关于调整我市申请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通知》),待整改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