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东方中学(中学部)高考标准化考点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0-06-17 09:06:00来源:立山区财政局作者:点击: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委托,对建设东方中学(中学部)高考标准化考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GHCG202012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1建设东方中学(中学部)高考标准化考点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1.1建设目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是维护各类教育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手段。系统建设必须符合国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标准,与国家教育考试巡查系统采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筹部署,系统能够实现与上级各级考试考务指挥中心互联互通。为此,立山区教育局提出对东方中学“考试高清监控系统”进行新增工程建设,本项目将针对立山区东方中学51个监控点位(包含:考场、考务室等)进行高清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实现考试过程的巡查指挥视频高清化,构建成为统一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高清系统;实现各考点高清网上巡查系统和鞍山市招办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要求,确保与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1巡考专用半球摄像机2巡考专用画面分割器3巡考专用NVR存储设备(64路)4巡考专用SIP路由器5巡考专用巡查系统管理软件6拾音器7拾音器8汇聚交换机9核心交换机10核心交换机11壁挂机柜12 UPS电源13网线14电源线RVV2*1.015电源线RVV2*2.516窗帘17 DVD18音箱19功放20前置21 UPS22机柜23电视墙(柜)24液晶电视(监控)25考务室桌椅巡考专用半球摄像机:51台巡考专用画面分割器:6台巡考专用NVR存储设备(64路):1台巡考专用SIP路由器:1台巡考专用巡查系统管理软件:1套拾音器:51台监控级硬盘:8块汇聚交换机:3台核心交换机:1台网络机柜:1台壁挂机柜:48个UPS电源:1台网线:16箱电源线RVV2*1.0:3200米电源线RVV2*2.5:1400米窗帘:1套DVD:2台音箱:92支功放:2台前置:2台UPS:1台机柜:1台电视墙(柜):1套液晶电视(监控):6块考务室桌椅:110套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355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70355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8日08:30时起至2020年6月2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可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7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4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水源街9号

    项目联系人:李富富                   联系电话:0412-6635958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项目联系人: 黄紫琪、尚禹彤          联系电话:0412-8801558

    传真: 0412-8896088                  邮箱地址: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