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01 15:49:12来源:双山街道办事处作者:点击: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


    2021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1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二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 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下属单位、街城管执法队、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 , 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 、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3、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和办复社区及社区 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指挥街城管执法队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5、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6、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 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如发现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防汛、防风、防震、防灾、打假、打私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部门预算

    公开表

     

    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明细见附表)

        双山街道办事处序号2-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 上传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356.99万元。

        (一)收入预算356.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7.9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79.0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5.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内356.99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7.99万元;

        2.项目支出10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6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 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356.99 万元,比上年增加19.77万元,上涨5.86%,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及保险等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356.99万元,增加19.77万元,上涨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4.65 %;项目支出增加8.76万元,上涨8.73 %。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员人员增加、工资及保险、疫情防控等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6.99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7.9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79.0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6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 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万元,项目支出10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7.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万元,上涨4.12%。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员人员增加、工资及保险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9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3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6 万元,项目支出109万元。

      人员经费22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53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增加0.39万元,上涨1.44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2021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项目支出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三项,预算资金10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需要绩效考核的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