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02 14:52:17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1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九、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二、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对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 

    3.对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以及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对事关国计民生、社会反映较多、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督查。 

    5.负责考核各乡镇、园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和实施目标分解、跟踪管理和考核评比。 

    6.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制定、动态督查和年终评比。 

    7.负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违反行政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有关方面对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负责其他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Lishan.gov.cn)

    第三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1. 

    2021部门预算批复报表_(148001)中共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支出 

    2. 

    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3.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3.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万元,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服务支出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 其中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服务支出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 人员经费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关于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鞍山市立山区委立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及所属单位共有0车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需要绩效考核的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