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市无物业小区管理彻底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建议》 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13 14:43:58来源:作者:点击:

    杨大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无物业小区管理彻底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我市、区政府加强了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改变了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房屋漏雨、外墙渗水、排水线路老化等诸多问题,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许多老旧小区经过改造后成为一个个焕然一新的小区。但是由于大部分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不配套或者空挡,许多回迁小区出现公共区域、楼道、电梯间等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特别是疫情形式严峻的形势下,存在着比较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问题。这样对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全国卫生城市和居民生活都是非常不利的。

    为了改变老旧小区存在的一些相关问题,鞍山市2020年9月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实施的意见》、2022年1月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鞍山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的指导意见》作为全市旧住宅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政策指导文件,以此为依托实施物业服务全覆盖,对回迁安置小区实施保障型物业管理,同步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通过组建业主委员会为小区成立自治组织,实现由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加强宣传引导、化解各种遗留问题,提升居民建家意识,构建党建引领、社会基层治理体系框架下的业主自治新局面。

    通过建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可以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对小区进行合理改造及管理,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可为小区安装小区大门,健身设施,恢复小区绿化、规划停车位等利民项目。通过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实现对小区的整治,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同时业主委员会通过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打破小区界限,实行市场化运作,构建物业化管理长效、科学的管理机制,解决无物业小区在物业及卫生管理上存在的相关问题。为老旧小区居民幸福生活奠定基础,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小区做出新的贡献。

                                  立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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