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鞍立政办发〔2021〕9号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立山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立山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制度、规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张  颖  副区长、公安立山分局局长

副主任:

周景林  区司法局局长

孙  浩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车延斌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

齐  厦  区教育局副局长

闫泽龙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鹤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庆才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千里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阳  区总工会副主席

项振楠  团区委书记

张  楠  区妇联副主席

王希禹  公安立山分局副局长

王铁杰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时  洋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周景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