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立山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制度、规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张 颖 副区长、公安立山分局局长
副主任:
周景林 区司法局局长
孙 浩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车延斌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
齐 厦 区教育局副局长
闫泽龙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鹤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庆才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千里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阳 区总工会副主席
项振楠 团区委书记
张 楠 区妇联副主席
王希禹 公安立山分局副局长
王铁杰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时 洋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周景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