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委办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5 10:52:47来源:作者:点击:



    2020年区委办决算公开

     

    鞍山市立山区区委办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办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区委办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委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区委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区委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委的对外协调联络及外事接待工作。

    (二)负责区委的信息收集上报及材料的综合、政策调研工作。

    (三)负责区委及领导决策的督办督查工作。

    (四)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归档及区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定密和收发工作。

    (五)负责区委及各机关的保密、机要工作。

    (六)负责上级巡视的联系协调工作。

    (七)负责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和其他以区委名义召开会议的承办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区委办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立山区区委办机关

     

    第二部分 区委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6.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6.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4%。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8.4万元,增长49.64%,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291.8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0.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万元,……。

    2.项目支7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34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节省开销。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93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3万元,项目支出7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4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节省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7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42万元,占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4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2.4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2万元,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2.0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9万元,主要是抚恤金15.5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万元,比上年增加3.36万元,增长18.14%,主要原因是全年会议增加,办公消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7个,涉及资金220.6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础工作完成不到位;二是绩效跟踪管理差;三是绩效评价管理缺乏。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基础工作的统计、汇总,为下一步开展自评做好底活,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建立绩效自评机制,按季度做好相应科室的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建立绩效自评小组,对本部门做出的绩效自评进行总结,杜绝自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缺乏针对性的可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