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富安街南、大乐街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无疑义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日期: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
6、电话:0412-529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