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次考试安排,现将鞍山市公安局(立山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要求
请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9: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立山公安分局体能训练馆(立山区玉田街111甲)指定区域进行体能测试。9:30未到达指定区域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见附件。
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31岁(含)以上≤13〃4 |
30岁以下(含)≤13〃1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测试方法:
【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再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再跑回S2用手碰倒另一个标识物,最后折返冲过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触碰标识物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图示如下。
s1 | s2 | |
30厘米 | ||
10米 |
【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要客观评估身心状况能否适应测试强度。自愿参加即视为自我评估能够适应体能测试强度,出现一切健康问题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后果。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方式,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失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防疫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易鞍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提供现场测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现场测试。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进行体能测试,请考生提前自行查验“辽事通健康码”或“易鞍码”。如“非绿码”、有大连市及其他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与立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市立山区人社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