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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时间:2021-11-16 08:21:10来源:鞍山日报作者:点击: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期,市政府公布了《市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面推开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鞍山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年年初,我市制定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市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其中,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78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外公开公示,在我市全面推开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8项证明事项的范围涉及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新闻出版、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领域。 

    为防止当事人出现虚假承诺,市发改委建立了信用监管机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承诺进行信用监管。如果发现申请人进行不实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除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我们还将有关虚假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记录记入申请人信用档案。申请人一旦有了失信记录,一定时间内将被限制享受政务便利化的措施,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市教育局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实施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设立、变更、合并、分立、有效期等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对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法人资格证明、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验资证明等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承诺事项进行补充。

    市营商局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办事指南中,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制作告知承诺书样本,并通过鞍山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行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和下载;审批服务人员在事项办理的过程中可指导申请人填写告知承诺相关内容,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理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当事人践诺情况进行核查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信息支撑,统一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情况的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鞍山市对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进行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作为告知承诺事项真实性和践诺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的统一监管平台,确保实现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告知承诺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三个100%全覆盖。  

    为了让百姓实实在在地体验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捷与便利,市司法局将确保事项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鞍山市信用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现部门间告知承诺制事项信息在线共享。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取消、新增、调整证明事项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