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室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立山实际,现成立立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月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峰 区政府办公室办主任
王鹏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声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 静 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钱 锋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茂茹 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 渤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 瑞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守泉 区司法局副局长
冯 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樊 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响 区商务局副局长
冯艺飘闻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田 浩 区国资局副局长
黄美华 区科协副主席
刘轩昂 区工商联秘书长
高兴余 公安立山分局副局长
王 健 区法院副院长
陈 刚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安俊涛 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鹏飞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