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新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7.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