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1-17 13:35:07来源:作者:点击: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按本部门实际制定的管理文件公开,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鞍山市立山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立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区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拟订全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十三)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十四)跟踪研究港澳台舆情,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十五)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立山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十六)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七)负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具体要求,拟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对全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十九)对全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工作实施政策上的指导。

    (二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网信委)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研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二十一)组织研究起草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计划,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及推广应用,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好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协调推进网络强区有关工程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二十三)督促落实涉及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二十四)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属地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属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二十五)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涉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负责处置网上涉区负面敏感舆情,调控网上舆论,开展全国性突发事件属地网站应急指挥管理,依法规范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

    (二十六)推动网络阵地建设,负责区内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二十七)推动全区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网站党建工作。

    (二十八)协调落实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二十九)组织拟订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三十)归口领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三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鞍山市立山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表(具体明细见附表)

    (表以pdf文本格式链接在此处)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XX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    万元。

        (一)收入预算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49.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69.03万元;

        2.项目支出9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  …  。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8万元,债务支出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预算249.03万元,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23.45%,增长的主要原因:新成立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预算纳入宣传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传部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0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49.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项目支出 9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9.03万元,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23.45%,增长的主要原因:新成立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预算纳入宣传部。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万元。

    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之和)15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0%。其中:

        1.国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1)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98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 2021年预算减少   万元,降低   %。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0  万元,工程采购   0  万元,服务采购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主要用于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宣传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台(套)。

    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个,编制覆盖率(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为100%。

    2022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2个,实

    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42个,涉及资金 249.0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中无特定目标类项目,无债务支出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无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使用科目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4.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5.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安排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宣传部 12-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