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鞍立政办发〔2022〕8号
关于印发《立山区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 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立山区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立山区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

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经济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我区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规范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动员立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三个明显提升”的目标:

——基础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切实解决辖区出租房屋基础要素不明、不清、不准、不实等问题,确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牢。

——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切实解决出租房屋内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问题,以涉疫人员排查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重点,提高预知预警和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能力,确保重大不稳定因素情报预警率、处置率达到100%。

——服务支撑水平明显提升。切实解决出租房屋基础信息不鲜活、税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基础信息搜集及时准确,并与打防管控深度融合,为服务发展、升级管理提供支撑。

二、组织领导

立山区政府组织成立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规范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立山区区长韩松任组长,立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丛杉任常务副组长,立山区副区长胡增朋任副组长,立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立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工作内容

(一)立山公安分局按照“区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标准,组织全区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深入社区(村),开展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大排查,进行全员采集、逐户清底、逐人登记,全面查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情况。

(二)区住建局负责房屋中介机构、街头出租房屋小广告信息、互联网出租房屋信息和建筑工地等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机构和单位登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三)区民政局督促社会救助机构和养老机构对接受救助人员、养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四)区人社局督促劳动关系或者业务工作涉及流动人口的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登记相关人员信息,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五)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培训机构登记寄宿就学或者培训人员信息,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六)区卫健局督促医院登记住院就医人员信息,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个体商户登记雇佣流动人口信息,并及时报送公安机关。

(八)区税务局通过各单位提供的出租房屋信息,建立底册台账,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租赁税收管理工作,填补纳税漏洞。

(九)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各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配合公安民警采集、核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组织动员全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规范管理服务工作,是全区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调度,组织和督促各职能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倒排工作周期,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逐项推进落实各项排查工作。

(二)抓好协调联动要将此次规范管理服务工作主动融入社区网格化治理,动员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和保卫人员、楼门长、信息员等力量参与基础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安全隐患,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重视支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有效开展部门联动,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健全完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针对盲点、乱点区域和部位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执法思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抓好督导检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各项排查工作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负责人,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领导小组将实行通报工作机制,通报工作情况,推动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立山区政府给予表彰,特别是对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落实“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对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漏管失控产生后果的将倒查问责。

(四)抓好情况报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渠道、创新方法,做实做细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掘和总结工作中的工作方法和典型经验,全方位营造规范管理服务工作浓厚氛围。各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从行业战线督促相关机构和单位认真登记本机构和单位应采集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各部门要采取随登记随上报的方式,及时将相关信息采集表报送属地派出所,开展信息录入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于5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同时上报信息采集相关数据统计表,重要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