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扬尘治理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提案》 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6-20 15:40:33来源:作者:点击:


    王振洲、王丹璐委员:

    关于加强扬尘治理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切实提高空气质量,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立山区住建局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理,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扬尘专项检查,对照市、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不断加大巡查、巡检及整改力度。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立山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采取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立山区住建局与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为了强化责任落实,专门建立扬尘整治工作群,对在建项目三方负责人经常督导问责。房地产科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对在建项目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发到群里及时通报,让各企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3、细化整治标准,强化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必须冲洗车轮,行车路面经常淋水清扫;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进行封闭或遮挡;土方铲、卸及碾压等过程设置专人淋水降尘;土方在现场堆放时,采取苫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淋水降尘等措施;对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他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封闭存放或覆盖,禁止露天存放;现场施工便道视具体情况覆盖碎石并及时淋水降尘,或进行临时绿化;所有进场的水泥、沙子、石子、粒状材料必须用布进行苫盖,避免造成扬尘。施工现场使用封闭的库房堆放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的材料,防止扬尘;散落地面的粉状物应及时洒水进行打扫,不准遗撒或暴露。大风天气不准装卸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粉末性材料。局领导对整治不力的企业项目三方负责人进行了  人次的约谈,现场指出问题、督导整改。

    立山区住建局共出动监督人员约600人次,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26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个,签发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达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8万元。与施工单位等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协调,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裸土,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区鞍钢新城三期和鞍钢南苑的施工项目扬尘整治成效在《学习强国》和《鞍山云》进行了报道。

     立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立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18642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