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10-19 16:13:57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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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立山振兴发展,建功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优良妇女典型,培养、推进女性人才。
      (三)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培育家庭家教家风文化。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拟订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六)开展对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之家建设。
      (七)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指导,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八)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0.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3%。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0.56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变化

    (二)支出总计70.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万元。

    2.项目支出2.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9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纳入预算一体化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8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56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变化。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8万元,占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2.87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35.72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及保险金额上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6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减少1人。

    (2)抚恤21.62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临时追加1名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住房保障支出2.8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资配比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