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10-20 14:23:33来源:立山区文旅局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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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四)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广播电视行业、体育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五)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开发,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推动文化旅游走出去,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六)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八)指导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行政许可审批。

    (九)指导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全区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申报、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十一)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体育设施、健身气功站点、公共体育场所改扩建及体育人员的审批、认定。对违反体育场所管理规定、违反体育经营活动及违反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的实施处罚。负责对所辖体育场所、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鞍山市立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3.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6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6.6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厕所补贴;二是健身器材维修。

    (二)支出总计93.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3.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3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

    2.项目支出29.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66%。主要包括旅游厕所补贴、健身器材维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66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厕所补贴;二是健身器材维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万元,项目支出29.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6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厕所补贴;二是健身器材维修。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3.6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8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83.6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6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6万元,比上年增加41.24万元,增长78.97%,主要原因是一是旅游厕所补贴;二是健身器材维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