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立山区住建局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立山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3个方面20个问题。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明确,行动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及城建中心党组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抓手,有落实。
(二)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我局研究制定了《立山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对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指导要求、任务要求、整改目标、措施要求,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办,要求按照整改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从自我做起,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多次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的严格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职能职责分别与相关责任科室进行谈话,优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问题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
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以及相关本领域重要文件。9月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8、2022年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并进行讲评。截至目前,2022年度已完成中心组学习1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强化形态意识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工作范畴,成立形态意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每半年及全年总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截至目前,2022年度已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及第三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对2022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3关于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力度不足。
成立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办公室。深入各街道社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答疑解惑、督促指导区域划分、法律条例宣传、组建业委会工作、业委会成员培训、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及社区建档工作。随着立山区物业全覆盖工作深入推进,根据实际调研, 对小区划分进行优化。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开放式小区115个,封闭小区82个。已组建业主委员会150个,开放式物业小区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15个。全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达到百分之一百,物业服务全覆盖达到百分之一百。
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专项监督的通知》(鞍立纪发〔2022〕1号)文件工作要求,以1号文件为工作清单,对标五大方面26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制定了《立山区住建局关于构建”区块链”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立山区住建局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制定《立山区住建局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局党组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讨会1次,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并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新部署,全面推进全体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5关于对局内工作统筹管理不到位。
对局内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立山区住建局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相关要求,建立收发文件登记表,并录入电子台账,规范文件归档管理;制定工作交接单,严格履行交接程序,确保工作连续性。建立健全《立山区住建局人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审批手续,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6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要求,对纪委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1个月内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并进行通报,并就相关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起到全员警示教育作用。截至目前, 按照区纪委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1次。
7关于辖区内建筑业、供水、燃气等领域安全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未在党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
区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局党组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党组会3次,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造成人员损伤的批示进行专题学习,并对我区移交的“三供一业”房屋进行专项排查。截至目前,建筑业安全领域,累计检查建筑施工现场 25处,累计检查人员53人次,发现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燃气安全领域:与区市场局、区应急局、区综合执法中心以及区消防大队成立的两个联合执法组对餐饮等经营场所停气22户,限期整改22户;房屋安全领域:通过街道办事处、重点行业部门排查,结合地震灾害普查,“三供一业”房屋移交前排查,已普查房屋6787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8栋,违法建筑建15处,已完成整改。
8关于局党组欠缺党内民主意识,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就做出决策,2019年以来党组会议从未研究过“三重一大”相关议题。
加强学习,局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立山区住建局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工程款使用等事项经过党组会议讨论。对党组会议情况制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加强学习,局党组书记积极参加立山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机关党组织书记春季培训班、机关党组织书记秋季培训班、机关党组织书记提升培训班等班次培训,通过授课、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讲话和理论知识。制定《立山区住建局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对照清单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建工作中,打破固化思维,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相关报告。
10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向党员群众征求意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问题剖析到位。坚持把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领导班子和成员深入查摆梳理问题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会中通报上次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征求意见情况,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后指定党建室专门人员,认真做好民生生活会相关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规条例。加强谋划部署。丰富党课形式,提高党课质量,确保上好党课。指定专人完成《鞍山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并严格履行到会签到制度,要求参会党员及时签到,避免漏签现象。巡察整改以来,区住建局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1次,召开支委会4次,第一党小组会4次,第二党小组会4次,党课4次。
12关于党务工作者选用不严格。
已对局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已选用中共党员作为专职党务工作者,并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7月19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党支部委员3名,他们是:王利祥、刘永刚、孙静,王利祥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刘永刚同志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孙静同志任党支部宣传委员。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做好2022年立山区住建局党支部换届大会工作,并将此次党支部换届请示、批复等相关工作记录指定专人及时归档。
13关于物业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投诉量居高不下。
住建局物业办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立山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和《立山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7月26日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大会,加强督促指导,夯实责任,传导压力。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已交付多年,现已属地化管理的小区,物业问题由属地街道协调解决。截至目前,2022年物业类诉求件累计约110件。
14关于主动推动整改意识不强。
按照省、市、区环保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理,严控大气污染。成立建筑工地督察队伍,对全区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督察队伍对全区建筑工地的基坑围挡、物料苫盖、路面硬化、出入口冲洗设施等全面排查,对5个涉及出土的建筑工地重点监控。住建局每日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建筑工地逐家检查,根据现场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执法人员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随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严格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响应,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5关于分工不明确,责任悬空。
以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科统筹、督促、协调、指导精细化工作有关事项,其他各科室具体配合落实的组织体系,主要工作分工为:精细化科督促、协调、指导恒洁公司、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完成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建设与管理、垃圾收运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城市除运雪管理、街设家具管理、露天经济管理、道路绿化管护、公园绿化管护等工作。房地产科督促、协调、指导完成工地扬尘防控、施工围挡管理等工作。城市更新科督促、协调、指导完成市政道路管养、道路挖掘管理、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等工作。物业科督促、协调、指导完成住宅小区整治等工作。执法队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是协调区级执法力量,对鞍千路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业户进行了集中清理,对占道经营重点部位进行专人值守,夜间增派值班人员,对生态、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夜间市容秩序。协调恒洁公司,完成全年内公厕开放10个,同时,针对2018年以来开放的内厕进行“查漏补缺”,将内厕标识缺失、商家倒闭后无法开放的内厕进行标识更换。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在今后工作中深化整改。
1关于对老旧小区缺少后续监管。
正在积极推动鞍山市福祉益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接收2016至2018年完成改造的6个老旧小区事宜,力争11月底前对小区内道路破损、楼宇门损坏、道板缺失塌陷问题进行维修。下一步,将在完成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推动成立物业委员会,待成立物业委员会后,由物业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后期将老旧小区的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
2关于“办证难”问题距“清零”目标还有差距。
立山区 “不能办证”共涉及7个街道办事处和4个部门(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立兴公司、立山房产),共计53个小区。2022年,立山区未办理房产证共计4273户,已解决36小区,3614户,占比85%,已超出省里80%的指标要求。下一步,将按照市办证难小组和市纪委监委的要求,督办各街道和相关属事部门,力争2022年底前清仓见底。
3关于人防公司未按规章制度履行相关义务。
目前,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防空洞和房屋出租进行第三方资产评估正在进行中,人防公司与租户签定合作协议已经过区住建局人防科进行备案。下一步,将就人防公司按照《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章程》规定缴纳管理费事宜确认相关部门,督促缴费。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建立健全《立山区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台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对于已经报废的资产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核销,管理人员调离时,要组织核查,并办理移交手续。已对盘亏资产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积极与区财政沟通,补全调拨、报废相关手续。下一步,在区财政局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时,积极履行盘亏报废手续,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5关于审计提出的整改问题未落实处。
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一台复印机为入固定资产账户”问题已经整改完毕;2021年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在上一项整改问题中进行了说明。在区财政局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时,积极履行盘亏报废手续,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成效推动住建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级持续传导压力,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推动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坚持一抓到底,持续整改。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全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19805;电子邮箱2jj66198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