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30 15:23:08来源:立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者:点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2年,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部门动态、年度报告、5.15政务公开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示公告等。在12345平台共计接件量为2671件,在全局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部办理完毕,反馈率为100%,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91.1%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住建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住建局局长为组长、2个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每月上传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明确、三落实”。

    (四)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从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人民关心的问题出发,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工作管理三个方面制定本局政务公开的相关标准,做到积极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栏目维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拓宽。为此,就做好年信息公开作如下打算:充实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