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7 10:53:51来源:立山区民政局作者:点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山区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条,其中养老服务27条、政策法规文件12条、确认信息48条、公示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1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条、审核信息11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政务活动《2022年立山区民政局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支出等决算表详细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认真遵照执行《保密法》《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及时、安全。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落实到具体科室,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2022年,民政局依托12345民生问题大数据平台等群众诉求平台,受理诉求共153件,给予详细解答并及时进行回访,回复率达到100%,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群众诉求满意率较高。   

     (五) 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区政府关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务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立山区民政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