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名单
    时间:2023-02-24 15:23:51来源:立山区司法局作者: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规定,经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现将我市清理确认的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主体主体类型
    1立山区教育局法定行政机关
    2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3立山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法定行政机关
    4立山区财政局法定行政机关
    5立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法定行政机关
    6立山区审计局法定行政机关
    7立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定行政机关
    8立山区司法局法定行政机关
    9立山区农业农村局法定行政机关
    10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行政机关
    11立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法定行政机关
    12立山区应急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13立山区统计局法定行政机关
    14立山区民政局法定行政机关
    15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行政机关
    16立山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委托组织
    17立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行政委托组织
    18立山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委托组织
    19立山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委托组织
    20立山区劳动监察局行政委托组织

    立山区司法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