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民政局
    时间:2023-02-27 14:03:14来源:立山区民政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工作分工

    王利祥,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立山区民政事务中心工作。

    任璐菲,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养老综合科。

    闫泽龙,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疫情社区工作者协会

    祝培志,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管理和区管慈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涉外婚姻登记。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三、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0412-6625550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立山区建国大道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