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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山区“十四五”医疗保障专项规划
    时间:2023-03-10 10:19:53来源:立山区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推动我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辽宁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我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医疗保障领域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总体思路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保障适度,量力而行、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更有价值、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建设公平医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目标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95%以上人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三甲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和65%左右,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建设安全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稳健,信息安全管理持续强化,防范和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应保尽保;                          

      建设协同医保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建设智慧医保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全面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就医结算更加便捷。

      建设便民医保:完善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打造“互联网+医保”便民服务优化经办流程和服务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继续严格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动医保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2、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主动进行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配合上级部门联合执法,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

    3、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地,积极参与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

    4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经办服务队伍与能力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加强大数据开发,协同推进互联网+医药平台建设。

    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构筑健康医保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惠及全民。落实经办机构的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约束机制。完善研究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问题解决、重要事项任务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医保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升舆论引导力。对涉及全局性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调整等工作,要做到及时公开并听取社会意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大力营造医保、医药、医疗协同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供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