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1
问:户籍地为我市高新区、经开区的流动人员,将从一家国有单位离职,档案应存放何处?
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离职人员,其档案应按照户籍地存放,即县、区级人才中心。因我市高新区、经开区不具备存档条件,档案可存放市人就中心,需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件及毕业证办理档案转入。
NO.02
问:个人档案现存放于县区级人才中心,因入职市区工作,档案需转递至市人就中心,如何办理档案转入?
答:需提供县区人才中心准确单位名称、与鞍山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档案转入。
NO.03
问:现档案存放于市人就中心,即将退休人员,该如何办理档案转递事宜?
答:应提供劳动保障(社保)部门开具的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档案转出。
NO.04
问:因升学需要提档的,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答:可持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档案转出。
NO.05
问:学生档案因个人原因受到破损或将其打开,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更不可私自拆分。需将档案返回出处(学校)重新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其封口处封口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档案转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及县区级人才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1.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不包括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
2.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海城市站前街2号
3.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才中心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楼210室
5.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铁东区安乐街16号
6.铁西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铁西区人民路150号
7.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立山区鞍千路178号
8.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千山区民安街日新小区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