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20 09:44:41来源:作者:点击:

    徐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提案》收悉,收到您的“提案”后,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业务专题会对“提案”内容进行梳理、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城市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商贸活动繁荣、消费群体庞大,因而吸引了大批商贩在市区主要街道、路段摆摊设点、游街串巷、散乱占道经营,既影响社会秩序,也堵塞交通,以及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市民经常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反映。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因城市规划问题,我区专业农贸市场太少,仅有的几个固定农贸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购物和商贩的售卖需求,这是造成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难以彻底根治的根本原因。

    二是我区周边一些村民将自产的水果、蔬菜运送到市区售卖;市区沿街门店经营户为扩大销售,增加营业收入,将经营物品摆放在店外人行道上,相互攀比、吸引顾客、招揽生意,给管理上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是城管执法难度加大,一些商贩受利益驱使,法制观念淡薄,不服从管理,经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无理纠缠、横加阻挠、千方百计抗拒执法,甚至暴力抗法,严重妨害了正常管理秩序。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大批失业人员迫于生计在市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商业繁华地段、人流密集区摆摊设点、从事小吃、烧烤、冷饮、小商品经营活动,使得城管执法工作更多地要从社会维稳层面上去考虑。

     对于您在“提案”中的具体建议,我队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1、在区政府安排下,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对14个露天占道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制定管理规范,达到“五有”“四无”标准,即:有醒目的市场界限标志线和摊位经营界限标志线、有厕所、有公示牌、有市场管理责任人、有专职市场保洁员;无延时经营、无超范围经营、无擅自开办占道市场、无清扫不及时。

    2、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与各街道建立协调机制,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城共建”为契机,大力整治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

    二、柔性执法,保障民生

    1、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商业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商贩集中区域以及高发时段的巡查管控,对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对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共集中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摊点***余户。

    2、合理设置季节性便民摊点。为解决市民购物和商贩售卖需求,我队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在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积极与相关街道协调,按照“布局合理、容量充足、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良、便于实施”原则,综合考虑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早市、夜市和便民市场,疏导他们入市经营。

    3、全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劝导、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自觉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标准化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鞍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自觉遵规守纪、规范经营、爱护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城市管理增添正能量。

    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工程,需要镇街、交警、市场、卫生疾控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彻底解决市区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堵塞交通的乱象,为广大市民创造整洁、舒适、规范、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

    您在提案中表述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队将采纳您的合理化建议,为立山区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