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教育局定于10月17日-18日期间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请下半年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预约,并在预约时段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立山区、高新区、辽宁科技大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立山区教育局负责。
一、现场确认预约
现场确认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预约流程如下:
1.识别二维码即可进入预约程序。
2.点击蓝色“立即预约”,“预约”按钮进入现场确认时段选择界面。
3.分别选定现场确认日期和时段。
4.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5.点击“提交”。
6.记下您的预约时段,按预约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
10月17日至10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截止时间:10月18日上午11:00
(二)地点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机关楼209室 (立山区水源街9号)。
三、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B.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C.2023届驻鞍高校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
D.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
7.B类人员,即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C类人员,即2021年以来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要求
(一)原则上要求考生按照预约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预约成功的,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直接前往确认点等候办理。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则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考生请自行下载《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四)考生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网上预约仅代表办理时段,不代表该时段办理顺序。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认定机构。
鞍山市立山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0412-6634101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