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鞍立民 罚先告字〔 2023 〕第(1 )号
鞍山市立山区金色年华养老院 :
你(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29日,因瞒报养员实际数量,骗取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行为,违反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46条第八款 的规定,本机关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46条相关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万元(壹万圆)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如你(单位)对我局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在2023年 10月29日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周璟龙
电 话:0412-6643188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大道252号
被告知人:鞍山市立山区金色年华养老院
鞍山市立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