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时间:2023-12-06 15:04:53来源: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对象范围

    本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以下八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镇低保家庭成员;3、残疾人;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5、军人配偶;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7、烈属;8、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不含因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及因病退休人员)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申请,就业确有困难人员是指经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扶和推荐(有工作台帐记录),非本人原因,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申请材料

    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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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内

    六、办理地点(方式)

    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5室

    窗口办理线上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

    现场告知或网上显示

    、咨询电话

    0412-877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