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自行租赁场地在我市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专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二、申请条件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创业扶贫载体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六、办理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鞍山市立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八、咨询电话
0412-8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