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本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4、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残疾毕业生。
7、烈士子女毕业生。
8、孤儿毕业生。
9、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鞍山市高校、中职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审批表可以电脑打印,毕业生本人签字。
2、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3、困难类型证明(各困难类型原件学校审核后,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提供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办理流程
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毕业学年开学后,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审核。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补贴拨付。补贴资金支付到学校银行账户,再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本人。求职创业补贴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底前拨付到位。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八、咨询电话
0412-8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