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
    时间:2023-12-07 14:45:39来源: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一、服务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服务对象

    招聘:取得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求职: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求职者

    提交材料

    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求职者本人居民身份证、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五、服务地点

    鞍山市立山区 沙河街道 鞍千路32号立山职业介绍中心(三院对面中国银行东5米)

    六、咨询电话

    0412-682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