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1 10:01:42来源: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工作分工

     峰,男,汉族,198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林林,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分管局就业促进室、基金监督室

    屈大权,汉族,1978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群众诉求权益工作。分管局养老保险室、群众诉求室

     齐,男,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政务管理、机关党建、纪、法制建设政策研究、营商环境事业单位培训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培训、机关人事行政审批、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分管局党政办公室、事业管理室、财务室、人事室、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  巍,汉族,1973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社局党组成员人社中心主任负责人力资源工资福利与奖惩任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工资福利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区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邢丽冰,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调研员负责指导全区职业能力建设事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分管局职称室、事业人员档案

    二、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市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和调整办法,组织协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管理制度。

    (五)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七)统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协调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承担区本级有权处理的劳动保障类信访事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区属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人员劳动关系认定,指导、监督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集体合同审查认定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与分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市人社局交办的就业、失业、人才等相关工作,促进就业创业、失业及保险、人才创新创造、毕业生就业管理、人事考试等相关工作。

    三、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0412-8772030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