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31 14:46:14来源:立山区综合执法局作者:点击: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等。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树牢服务群众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致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全局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保密管理。

    (四)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

    (五)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工作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全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拓展等。我们将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安排和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开和免于公开信息的界定,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