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锋委员:
您的关于改善立山区学生午餐质量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立山教育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配餐基本情况
立山区实施配餐学校23所,2024年春季学期配餐企业5家,其配餐资质全部为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和认定。区教育局为进一步保障立山区中小学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市文件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生及家长校外供餐满意度。立山区教育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学校校外供餐单位。8月1日在中国政府招标采购网和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
二、配餐企业选择
配餐企业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托第三方实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为校外供餐单位候选人,组织家长代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投票选取入围供应商。邀请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对选取过程进行监督,委托公证机构对选取过程进行公证,向社会公布校外供餐候选单位名单。学校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授权学校与配餐企业签定配餐协议。
三、企业监管工作
立山区配餐企业监管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区教育局每学期期初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配餐企业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每学期均组织家长代表分批到配餐企业实地查看。
四、配餐保障措施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了“1+3+8”管理模式,全面打造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为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职能,立山区教育局印发了《立山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配餐监督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制定1个预案、组建3支队伍、建立8项管理制度”,即《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建教育局层面、学校层面和家长层面3支队伍;学校用餐陪餐制度、学校供餐单位引进机制等8项制度的确立为配餐安全及配餐质量提供了保障。围绕“1+3+8”配餐管理模式,扎实落实配餐管理举措,实现了学生配餐入校后监管无死角。
一是明确责任。确定校长是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明确了配餐交接、留样、分餐等环节岗位职责。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明确陪餐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家长陪餐制度,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家长轮流陪餐,学校对陪餐家长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并督促解决。
二是严格管控。严格管控送餐车辆管理,要求配餐企业专车专用,密闭运送。建立配餐交接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交接时间、交接人员、配餐数量、配餐温度。制定配餐入校监管制度,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配餐入校后监管工作,确保配餐监管不留盲区。
三是强化监督。为促进企业间实现良性竞争,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协同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到配餐企业进行监督,监督配餐企业制定每周菜谱,确保菜品质量。提升学生配餐透明度,学校每周一将一周菜谱(每天将菜品图片)发至家长群中,接受家长监督。教育局安排专人对照菜谱检查每天菜品是否与菜谱一致,并随机抽查家长调查学生用餐情况。各校每天有一名领导陪餐,并每日上报教育局,对当日陪餐人员、菜品质量等相关问题一一记录。
下一步,区教育局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配餐检查工作力度,确保让学生吃到放心、满意食品。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