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喜获“全省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展示我市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先进精神,激发奋进力量,市文明办举办鞍山市当选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授牌仪式。其中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荣获“全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全省文明单位”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鞭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的青年干部们更要认真落实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以梦为马、不负韶华,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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