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鞍立政办发〔2024〕15号
关于调整立山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立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立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张晨子: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负责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胡增朋: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统计、国防动员、信访、金融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人防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局、统计局、信访局;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编办、区民族宗教局、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各民主党派、各群团组织、各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鞍钢集团、三冶集团公司等驻区中省直企业;统筹全区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齐星: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文物局)。

联系红十字会、驻区各医疗机构。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余俭敏:负责机关事务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于士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山房产总公司、恒洁公司、立盛公司、区建投公司。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三分局、市供电公司、供热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邮政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通讯公司;协助胡增朋同志联系三冶集团公司等驻区中省直企业。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大鹏:负责公安、社会稳定、打击走私、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立山分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交警立山大队。

副区长费哲: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民政局(老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立山分局。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帅:负责司法、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张华伦:负责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双鞍融合、军民融合、商务、招商引资、外事、央地合作、大数据、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经济合作局(外事办)。

联系市双鞍融合工作专班、市央地合作专班、铁塔厂、洗煤厂;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含立山经济开发区);协助胡增朋同志联系鞍钢集团。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分管行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帮扶、信访、环保和风险防控等工作;完成区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区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胡增朋、齐星同志互补;王帅、余俭敏、张华伦同志互补;于士凯、费哲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胡增朋同志负责协调。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