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09:50:21来源:立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作者:点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立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5月16日成立,统计期限自2024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等。

    (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树牢服务群众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致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全局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保密管理。

    (四)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

    (五)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工作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全局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1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 00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其他尚未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纠正结果审结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



    维持纠正结果审结维持纠正结果审结
     1 1 0 0 1 0 0 0 0 0 00 0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一方面,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尚需深化,“重业务、轻公开”的观念依旧存在。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度有待提升,公开载体也需进一步拓展。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遵循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安排与部署,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方针,精准界定公开与免于公开的信息范围。针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我们将全面梳理,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此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实现。

    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以及培训宣传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稳健发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立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