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工作分工
吴海军,男,汉族,1974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工作。
刘沫暄,女,汉族,1987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文明建设和团(队)组织建设、统战、妇联、扫黄打非、人才等工作。负责教育纪检监察、规范办学行为、政策法规落实、案件调查核实、受理分派“12345”民生大数据平台教育投诉工作;协助党组督促分管部室及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分管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科、团委。
李 亮,男,汉族,1976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后勤保障;中学招生、课程改革、中学德育;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清查、固定资产调拨及资产报废审批等工作;负责物品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等工作。协助党组督促分管部室及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中教科、招考办、教师进修学校。
齐 厦,女,汉族,1986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小学招生、小学德育、特殊教育;负责预算编制、经费管理和财务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教师培训、考核及职务评聘、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交流、教师录用、调配、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外事等工作;负责幼儿园监管,指导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协助党组督促分管部室及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分管财审科、人事科、小教科、幼教科(校培监管)、活动中心。
王 犁,男,汉族,1985年1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与执行、项目工程选址、立项和建设标准审核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党组督促分管部室及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分管基建科、体卫艺科、安全科、信访室。
刘 烨,女,汉族,1974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政府督导室主任。负责学校办学方向、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评估和指导工作;负责督考、营商、教育工会等工作。协助党组督促分管部室及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分管督导室、督考办(工会)。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各学校设置、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教育事业费等公共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八)负责落实鞍山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各级各类考试组考工作。
(九)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指导各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宣传、统战、群团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十一)监督检查所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
三、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0412-6632711
办公时间:8:00-17:0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水源街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