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立山区补贴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1-23 16:21:46来源: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点击: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立山区补贴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立山区补贴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

    电价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区散煤替代工作扎实有效,支持和引导居民广泛使用清洁取暖设备,有效降低散煤燃烧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基本要求,以散煤替代为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散煤替代项目电价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实现我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有效推进全区散煤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立山区散煤替代项目居民取暖设备使用效率,实施“煤改电”电价补贴。从根本上治理散煤散烧现象,实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冬季取暖清洁化。

    三、补贴范围及时间

    1.对立山区散煤替代项目灵山村280户、羊草村454户、陈家台村498户、路风社区254户,共1486户,实施首年度“煤改电”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补贴(仅限于住宅;不含窖头房、营业场所)。

    2.供暖季补贴时间为5个月:2024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仅限首年供暖季补贴)

    四、补贴标准

    1.采取以2023年供暖季居民用电量为基准,给予2024年供暖季居民生活用电的增量部分,每度电补贴0.15元,每户补贴上限1000元。

    2.计算公式为:电费补贴=(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电费-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电费)×新增电量补贴系数。(如:某户无2023年供暖季电量数据,参考全村2023年同等住宅面积的供暖季电量数据补贴)。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由街道起草“煤改电”电价补贴居民的一封信。村(社区)委会采取送信入户、宣传公示、广播宣传等开展深入宣传和政策讲解。(牵头单位:灵山街道办事处)

    2.入户核查阶段(2024年12月上旬至2025年3月下旬)供暖季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立山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随机入户抽查,如居民在供暖季期间存在燃烧散煤或高污染可燃材料等取暖方式,取消该居民“煤改电”电价补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立山分局)

    3.审核发放阶段(2025年4月)供暖季结束后,联合电网公司,核定居民用电量及补贴金额,核定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确定发放方式及范围,同时进行公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牵头单位:灵山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