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鞍山市静馨养老院等9家社会组织连续2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9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鞍山市立山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1. 鞍山市静馨养老院
2.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银河幼儿园
3.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北铸百灵路幼儿园
4.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天睿贝贝幼儿园
5. 鞍山市立山区未来之星幼儿园
6. 鞍山市立山区深北红孩子一分园
7. 鞍山市立山区诺贝尔经典幼儿园
8. 鞍山市立山区曙光童欢翔幼儿园
9. 鞍山市立山区滨河爱恩美幼儿园
鞍山市立山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