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四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山区中小学校教职工食堂缺失的提案》已收悉。本局高度重视,结合辽宁省九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采取的阶段性措施
1.强化配餐监管,拓宽服务半径。2024年起,我区针对无条件建设食堂的学校开展校园餐校外配餐,为教职工提供定制化配餐服务。配餐企业每日提供3种套餐选择,价格控制12-15元每餐,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这样尽最大可能节约老师大量时间和精力,既保障了学生用餐秩序,又解决老师午餐的困难,有效缓解就餐难题。
2.整合现有资源,试点为“师生共享食堂”。我区现行按照“师生同餐同价”模式开展校园餐工作,将教职工就餐纳入学生餐管理体系。通过优化供餐时段、开展午间课后服务工作等方式,既保障学生用餐秩序,又满足教职工需求,有效缓解了就餐难题。
二、下一步计划
通过整合闲置校舍、改造现有功能室等方式,分阶段推进食堂建设,确保所有职工享有安全、便捷的校内就餐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立山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