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富安街北、大乐街东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796.87万元,占地面积约3.4公顷,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390537963@qq.com或联系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站山; 联系电话:13050015919;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大道116号
编制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丛娜; 联系电话:18241286315;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正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