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深刻领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12月23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28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八章67条,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登记流程、成员身份确认标准与方法,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规范要求、收益分配规则等内容。
通过学习,机关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更加深入,为下一步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